武汉江汉路的万松园小学对口入学采取有几种方式,要么就是有不动产房产在对口划片范围,另外外地有居住证等也需要提供一些材料,下面了解下。
一、入学对象
江汉区教育局将为以下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1、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2、户籍为江汉区或监护人持有江汉区居住证;
3、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以下情况不属于江汉区登记范围:
1.户籍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2.未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二、入学方式
依据武汉市相关政策,新生入学分为对口入学和统筹入学两类。
1、凡2022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江汉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①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③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具有江汉区户籍,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6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的二、三胎除外);
⑤ 2022年4月30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汉区;
⑥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⑦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⑧2022年4月30日前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现场审核资料
户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籍在江汉区,房产为祖辈所有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⑤监护人双方在武汉市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江汉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江汉区房屋拆迁人子女入学——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6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 对口小区:
万松街道白松社区白松居委会:万松西街,万松园路187-259号,万松横路1-12、14、16号,建设大道518-538号(同成广场538号),青年路258-292号(双), 雪松路(道)3号(统建千禧园),万松九里
万松街道青松社区青松居委会:万松小区32-44栋;万松园路154号、156号
万松街道公园社区公园居委会:银松路(道)34号、36号; 万松园路43-185(单),94-144(双)
■ 对口中学:武汉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 报名材料:父母及孩子户口本、孩子出生证、健康手册、房产双证或不动产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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