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又到了一年的毕业季,有的学生选择加入上班一族,有的学生想要继续深造,对于自己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即使就读了专科院校还是可以继续深造的,那么取得更高学历的方法就是专升本啦,今年湖北专升本的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高职专科学生选拔对象为: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高职专科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精神,退役士兵选拔对象为: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自愿报考。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计入举办高校办学规模。
1.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保持学科门类、种类和分布总体稳定,继续扩大应用型专业招生规模。2.报考普通专升本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
3.报考的本科专业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举办高校应审核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我厅指定相关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报考。2019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长江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汉工商学院等11所院校。
1.报考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参加以上指定高校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招生专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单独划线录取。
2.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以上接收退役士兵普通专升本的高校,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3.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录取手续由拟接收高校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拔,自主确定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
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举办高校应根据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改革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和方法,在现有考试科目和方法的基础上,可采取“文化+技能”等多种方式,增强“专升本”考试招生的针对性、应用性。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原则上应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因实际报考退役士兵人数不足等原因不满足单独开考条件的,可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附件3))(请见文末)、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在11所退役士兵招收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举办高校在报名工作开展期间,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报名应于5月29日前完成。
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举办高校可在本校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我厅备案。专业计划增减调整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最终录取严格按调整后公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3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3.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招生简章中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时除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规则成绩完全并列的情形外,一律不得超录;报到后一律不得补录。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招生简章中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按照成绩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4.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录取名单必须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并同时受理异议或申诉,公示时间为7天。不符公示要求的需重新公示,公示期间受理的异议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上报拟录取名单备案。
5.报到。经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普通专升本录取考生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报到入学时,举办高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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