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中师大一附中“校长奖”获奖名单已经发布。今年有47 名同学荣获2022年"校长奖",9名同学荣获"校长奖"特别奖。获奖人员将会获得校长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初中部),原则上应为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
三、申请要求
拟申请2022年华中师大一附中“校长奖”的申请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4.综合素质全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贡献、其他方面优秀,事迹突出,既能够展现我校学子风采,为华一学子树立榜样,又能够弘扬学校精神,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四、奖励名额
高三年级每个级部推选不超过9人,高二年级每个级部推选不超过6人,全校所有部门推选不超过3人;初三年级推选不超过9人,初二年级不超过6人,所有部门推选不超过2人。
如出现需要特别表彰的个人,可启动特别评审程序,由校长提名“校长奖”候选人,并通过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五、评审程序
1. 个人自荐。请下载并填写《2022年华中师大一附中“校长奖”申请表》(见附件2),撰写个人优秀事迹介绍一份(具体包括:生活照1张;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第一人称行文800字左右等),提供支撑材料一份,并将三份材料制作成Word文档(标注页码,具体样式见附件3),于2月21日17时前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所在级部或部门。
2. 年级或部门推荐。各级部或部门应深入挖掘优秀人选的事迹精神,根据名额及实际情况,经民主程序于2月24日17时前完成“校长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级部或部门签字同意后将所有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308室,Word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4998520@qq.com。
3. 评审工作委员会对“校长奖”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
4. 评审结果公示。拟获奖人员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学校行文,并发放校长奖学金。
网友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