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需要满足条件方可进行申请,目前可以在平台上面进行申请,十分方便,主要提交一些材料,下面了解下。
1.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申报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 ,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
3.申报材料
初次申请时,个人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1份,初次申请时提供,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每季度提供《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诺书》,拟留件(A4规格,1式1份,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1份(在系统中可以查验的无需提供),每季度提供,拟留件。
4.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登记后,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 (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撒销社区服务站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请。社区(村)受理申请后,提交街道(乡镇)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2)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人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 (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撒销社区服务站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请。社区(村)、街道(乡镇) 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5.资助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
享受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6.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政策咨询解答及业务经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