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能源汽车限行规定
一、 新能源客车(本市+非本市)
1、小型客车:
不受区域限行规定的限制。
注:例如长江大桥和江汉一桥的单双号限行;东湖风景区等景区节假日、其他地区重大活动等临时设定的单双号限行等尾号限行规定,新能源小型客车不受限,允许通行。
2、大型客车:
不受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通行措施的限制。
注:但是其它关于大客车的通行管理规定还是需要遵守的,例如长江隧道、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及市内部分高架对大型客车是禁止通行的,新能源大型客车应到遵守此类规定。
二、新能源载货汽车(本市)
1、蓝牌小型载货汽车除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长江隧道、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等道路、汉正街地区等重点区域外,可以在全市通行。
注:不再办理通行证,早晚高峰也不限行。
2、全日禁止蓝牌小型载货汽车通行以下区域:
(1)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2)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但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3)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3、黄牌大型载货汽车按照现行的本市大型载货汽车管理规定通行。
注:由于大型载货汽车占用空间较大,而现有的交通资源有限,黄牌新能源大型载货汽车还是需按照现有的规定来通行。运送生活必需品,与生活、经营密切相关的物流配送等,可以按规定办理通行证通行。
三、新能源载货汽车(非本市)
应遵守本市现行的外埠货车通行管理规定。
注:武汉市三环内是禁止外埠货车通行的,非本市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应按照这一规定来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