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要退休的年纪就要办理退休啦,那退休年审是在哪里办理,对象是谁,需要什么资料呢?这是每个人都要了解的哦,所以快来看看吧。
年审对象:参加武汉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含2013年12月底前所有退休退职人员)、参加武汉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
所需材料: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注明个人参保编号)
年审地点: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区的社区办理年审。
温馨提示:
逾期未办理年审手续的人员,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明年3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账户使用)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其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
居住在外地或国外的退休人员,可通过异地协助认证和代办年审的方式进行。
备注:
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年审、暂停养老待遇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含2013年12月底前所有退休退职人员),每月22日前补办年审手续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其基本养老金,
每月22日以后补办的,在第三个月恢复并补发。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年审、暂停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离退休(退职)人员,补办年审并经社保处复核后,
即可重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人社局提醒,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在退休人员生前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年审、暂停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
每月22日前补办年审手续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月22日以后补办的,在第三个月恢复并补发,跨年度补审的只恢复不补发。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