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而导致的受伤我们称之为工伤,一般来说企业及用人单位在于职工签订劳动协议时都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而当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诊疗时,工伤保险的作用就将被发挥。但是有的职工由于受伤过重或者是因为影响其劳动能力需要做伤情鉴定,对此不少市民也在询问说,工伤伤情鉴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支付呢?
1、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
根据相关规定显示,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用人单位承担主要事故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对工伤期间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费用项目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
2、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其工伤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根据规定,如果初次伤残鉴定的申请是由伤残职工或者是职工的直系亲属进行提出的,那么鉴定的费用需要伤残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方在进行申请时垫付,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与工伤待遇费用报销一同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职工直系亲属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进一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的费用支付和报销与首次鉴定的流程一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样,最终的鉴定费用则是“由谁提出,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