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省市省界和市内各收费站都安装了ETC,可以方便我们快速通行,近期办理也有相应的减免,那么你知道哪些车辆可以减免通行费吗?据了解今年12月31日之后,再也没有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来看最新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军用、公安机关专用、抢险救灾车、合法运输农产品车、跨区作业收割机、节假日七座以下车辆,除此之外,其它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都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六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减免费范围之外,目前部分省份出台了一些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归纳起来,这些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①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不得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等相关规定,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② 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③ 影响跨省车辆正常交费。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各地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