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的朋友,如果办理了武汉生育保险,是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很多人疑惑,如果不是在武汉生孩子怎么办呢?还可以报销吗?还可以享受声誉医疗待遇吗?其实是可以的,下面就来介绍一下。
已办理武汉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非常驻异地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的,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产检、生产费用)可于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经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
2、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6、《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
7、长驻外地证明;
8、《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武汉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产检费用:700元,首次产检限额185元;
分娩医疗费用: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4、终止妊娠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