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十一国庆节了,今年是建国70周年,按理应该会举行庆祝活动。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国庆期间寄送物品的通告,对国庆期间人们寄送物品下达了相关要求,以及不能寄的东西种类,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为加强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以下简称“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的寄递服务环境,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1、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对于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性的物品,以及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2019年9月15日至10月2日期间,严禁收寄寄往北京市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零件、“遥控地雷”和“炸弹闹钟”玩具等物品。
2、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一律对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进行查验登记,确认人证同一、寄递物品与登记信息同一后方可收寄;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其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一律不予收寄。
3、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
2019年9月15日至10月2日期间,各地寄递企业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必须经过X光机安检,并逐一加盖或粘贴收寄验视、过机安检标识,安检标识应当载明安检单位和安检省份。北京寄递企业对落地邮件快件和同城邮件快件全面实行二次安检,对无过机安检标识的邮件快件一律予以退返,不得转发、派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交寄邮件快件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并配合寄递企业做好收寄验视工作,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