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是中部地区的交通枢纽,长江大桥、过江隧道和立交建设四通八达,交通规则也非常复杂。经常要经过武汉的外地车辆要注意了,武汉对载货车辆有严格的规定,一些路段全日禁行,一部分路段仅有几个小时禁行,在过桥也会有限重限高要求,下面我们来看2019年的武汉货车限行规定。
为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环线主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
二、载货汽车通行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桥隧时,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江汉桥及隧道内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通行。
(二)高架桥及除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江汉桥外的跨江、河、湖桥梁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通行(部分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除外)。
(三)部分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以施工期通告为准。
同时含新能源载货汽车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但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允许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同时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
常青路、青年路(常青路至解放大道)、武胜路、鹦鹉大道(江汉桥至龟山南路)、龟山南路、武珞路、珞喻路、沿江大道(黄浦大街至三阳路)、黄浦大街(竹叶山环岛至长江二桥)、徐东大街(长江二桥至梨园环岛)、龟山北路(晴川大道至鹦鹉大道)、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至长江大道)、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至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珞狮南路至关山大道)、临江大道(罗家港路至建设十一路)。
下列区域(含区域内道路)、道路,每日7:00—22:00禁止本埠载货汽车(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本《通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条规定的除外。
(一)区域
1、二环线(含)及地面层区域内。
2、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盐湖大道广场北路)——徐东大街——二环线(梨园环岛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3、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4、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二)道路
姑嫂树路(兴业路至三环线)、唐家墩路(兴业路至发展大道)、金桥大道(发展大道至三环线)、友谊大道(罗家港路至杨春湖路)。
(一)下列区域(含区域内道路)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不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1、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2、珞喻东路(光谷大道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青王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大道)合围区域(不含三环线)。
3、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金龙大街(武昌大道至文化大道)合围区域(含所列道路)。
4、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二)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全天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载货汽车通行下列桥梁需遵循如下管理规定:
(一)三环线主线、青菱高架桥、光谷三路跨沪渝高速桥、花山大道老武黄立交桥及严西湖大桥全天禁止总重55吨、轴重13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二)朱家河大桥、高新大道高架、左岭大道高架、先建村铁路跨线桥、冶金大道二号明渠桥全天禁止总重20吨、轴重10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三)武建桥全天禁止总重1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四)东方桥全天禁止总重10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五)大治闸桥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本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