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我国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我国制定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育龄夫妻合法生育必须及时办理准生证,那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来看看吧。
1、一方户籍在武汉市或常住在武汉市的夫妻,合法生育第一胎;
2、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湖北省,符合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和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1 张;
5、《生育证申请表》;
6、医学鉴定结论(第一个孩子属于病残人);
7、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无子女、收养一个孩子后要求生育);
8、归侨证明(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
9、再婚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等(再婚夫妇);
10、夫妻一方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证明(农村居民,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
11、解除收养关系的有效证明(曾经收养过子女,但解除收养关系);
12、婚育情况证明(一方户籍地在外省)。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区/街道卫生计生机提出办理申请即可。一孩生育亦可由村/社区计生专干上门登记发放。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办证条件的,
自提交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并免费发给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