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代表了房屋的所有权,是在法律上具有效力的证明。对于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减少名字或者是变更名字也一直是什么业主关心的事情,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房产证名字变更的相关事宜吧~
房产证名字变更的情况有好几种,主要有:
首先是双方买卖,变更名字。
其次是双方赠与,变更名字。
还有继承、遗赠等。
还要再看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者银行贷款。
1、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最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2、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书;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地籍图;
7、契税凭证(原件);
8、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