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武汉创业就业的人员,在落户方面是有相关的政策规定的,具体可分为有自有住房和无自有住房两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武汉创业人员落户政策。
“户籍新政”中涉及各类就业创业人员可在自有房屋、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办理落户。
在全市户籍派出所及开发区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区,均设有社区公共户,可方便无自有房屋和无单位集体户的人员落户,不办理在亲朋好友家中“搭户”。
有自有房屋:
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其中,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在落户地有自有产权房屋。
无自有房屋:
(含租赁房屋、居住单位宿舍及借住亲朋好友家)
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2019武汉落户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