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在武汉市举行的重大国际性活动顺利进行,要对外来车辆、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如果需要经常往返进城检查卡点的市民,可以办理《快检通行证》,那么办理《快检通行证》需要什么流程?
机动车为本市在籍(“鄂A”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包括单位上下班使用的通勤车辆(不含旅游包车)。
(1)有需要办理《快检通行证》的市民群众,可以到青山(钢城)、洪山、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指定派出所办理(名单附后)。
(2)办证时由使用车辆的驾驶员本人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分局指定派出所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快检通行证申请表》。企事业单位、公司名下机动车需集中批量办理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材料。
(3)派出所窗口受理后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办人,签订《承诺书》,当场制发《快检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快检通行证》的申领时间和有效期均为10月15日0时-10月30日0时,仅用于车辆通过公安检查卡点时使用,其他情形无效。持《快检通行证》的机动车需遵守此期间武汉市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规定。
1、转让、转借、变造、涂改、损毁通行证的
2、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与登记信息不相符的;
3、携带各类违禁物品的;
4、不服从公安民警交通引导、指挥的;
5、遇民警安全检查时,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临时性管制措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