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仍然非常急需物资资源,一部分物资是国内生产,但是一些企业并没有复工,另一部分是国外进口,那么对于进口防护物品的进口企业将不收取关税,如果是运输医药物品和生活保障物品的车辆将免征增值税。
2月1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公布首批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免征关税企业和物资清单,确定对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受托进口的医用防护衣、医用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护目镜、医用防护面罩等防疫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具体清单如下:
1、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2、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3、重庆医药集团湖北恒安泽医药有限公司
4、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5、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6、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7、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8、湖北华耀医药有限公司
早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公告规定,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单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并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对捐赠用于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符合条件的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对于符合免税条件的进口防控疫情物资已征收的应免增值税款予以退还。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对纳税人运输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