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武汉市江汉区已经开始发放就业补贴了,补贴对象是在春节期间开工的生产疫情防控必需用品的企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企业、保障群众生活必需企业等。具体的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如下所示。
江汉区针对疫情防控的需要,积极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11号)精神,出台相关操作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江汉辖区内企业,主要包括:
1、生产疫情防控必需用品的企业。如生产口罩、酒精、手套、防护服、消毒制剂、核酸检测盒等物资的企业。
2、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企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
3、保障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如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
(二)申领条件
上述企业在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月13日)开工生产经营,并与新招用各类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三)申领程序
实行远程“不见面服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后的6个月内,可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并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可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疫情缓解后通过邮寄快递提交申请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公示后,由区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相关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wuhan.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