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情况越来越好了,各个地方也开始复工复产,很多超市、小卖部也开始恢复经营。下面是十堰市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市场秩序的通告,通告中详细说明了现在可以恢复经营的企业名单。
十堰市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市场秩序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序恢复市场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凡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沿街门店,自3月17日8时起可有序恢复经营。以下限制清单内的行业疫情解除前不得恢复经营:影剧院、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
二、凡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沿街门店,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后方可复工营业。食品经营(含生蔬、水果)、食品加工(含熟食店、压面店)门店,及具备打包、配送、外卖等无接触式条件的餐饮单位须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农资、农机类门店须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备案;宾馆、酒店、商场、农贸市场(活禽市场继续关闭)须向区商务局提交备案;理发店须向区卫健局提交备案;通信、手机销售、家电维修行业须向区科技经信局提交备案;服装、鞋帽、日杂、百货、家电、五金交电、摩托车销售维修等其他沿街门店和商户须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汽车维修、汽车清洗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交备案。
三、各市场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恢复经营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到位”。经营中,必须控制好人员流量,市民必须持有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合格、佩戴口罩、有序排队,方可进店购物。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调度,乡镇政府对复工营业的门店负属地管理责任。所有恢复营业的门店,必须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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