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的原因,今年的各大工作单位都进行了延迟复工,这也让大家的生活还有各方面的工作受到了影响,其中对于要进行户口迁移的市民来说,在疫情之前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早已经过期,那么现在这些过期的户口迁移证是否有效呢。
因疫情影响,他一直未能去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想知道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能否顺延?
对此,洪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回复:其手持的过期迁移证仍有效,凭借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迁移证即可按程序办理户口迁入。
记者采访了洪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4月初武汉公安推出便民利企15条。其中,对户口迁入本市的,在疫情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40天;对户口迁出本市的,可更换超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持有的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结束后40日,其间,本人可携带居住证,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签注手续。
工作人员提醒,在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若原户籍所在地不认可过期的准迁证,当事人也可以在武汉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
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5、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1、被收养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丧失抚养能力的;
2、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小编点评:目前各地的对于户口的迁入和迁出的都有着自行的规定,大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户口的迁移材料的准备的,另外因为疫情的原因而导致的户口迁移证或者迁出证过期的,仍然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具体是否认可以各地派出所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