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针对不同的地方政策不同,关于武汉城乡居民医疗保政策规定是怎么样的,如何享受医保住院待遇,近期有人问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武汉是这样的吗?下面一起了解下全部的内容:
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无户籍限制,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含90天)办理了武汉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若未办理参保手续持卡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金垫付的费用应于出院后30日内提供资料到参保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一)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除其起付标准费用。
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2次及以上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不递减,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执行起付标准减半的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二)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百分之60;二级医疗机构百分之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分之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百分之2。
若要咨询异地的医保政策和相关经办,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部门
近日,市民徐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新生儿社保参保问题。汉阳社保处迅速回复: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徐先生的孩子即将出生,孩子出生后想办理新生儿医保,但不知道两人的户籍问题会不会影响孩子在武汉参保,便到城市留言板咨询。
汉阳区对徐先生的留言回复: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工作人员联系徐先生告知了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告知其在小孩出生后90天内,可持新生儿户口资料、父母双方身份证、电子照片等资料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汉阳区社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本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包含90天)办理了居民医保登记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当年12月31日。如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所以,建议市民为新生儿办理医保时,尽量选择在孩子出生90天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