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的对每个家庭都是大事,首先要做的就是落户的问题。上户口的流程虽然不复杂,但入错地方,后期会很麻烦。目前大家一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办理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办理时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以下就是相关出生证明办理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母亲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其父母在济常住《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4、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每周——周五全天。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新生儿是在具备签发资格的医疗机构出生,由医疗机构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不具备签发资格,则需要到当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申领,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各地通知和公告。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承诺时限--出生一年之内,当场办结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需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16周岁以上申报的,需经分局批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所需要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7元
办理指南--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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