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使用学生证来购买实在是优惠太多,但是也是有次数限制的,关于学生证的使用区间都是有规定,学生证乘车优惠区间不可改,乘车优惠区间改了取不出?关于这点如何正确的使用学生票购买火车票的,一起了解了解下全文: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疫情期间寒假延长至5月31日)。
因为乘车区间是不固定的,所以学生买学生票时必须使乘车区间与优惠区间一致。
铁道部、教育部联合出台的《学生往返票管理办法》规定:“学生票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发售,不能分段购买。”这里说的意思是:如果乘客在家庭和学校之间有直达车同行,那么就不可以故意绕道、分段购买。
对于那些没有直达车的乘客,铁路部门补充规定道:
允许发售学生联程票、往返票,但必须在购票站能购买到中转换乘站或折返站有席位或辅位的车票时方可发售。除此之外,学生票仍不得分段售票。
另外,乘客也不可以购买超出优惠区间的列车票。例如:学生的优惠区间是南京到海安县,但他因为有事要坐到南通,于是就直接买了“南京到南通”的火车票。根据相关规定:学生火车票优惠区间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购买全价车票。
一、发售学生票相关规定:
1、在普通高等学校(含经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高等学校(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统一考试录取入学、有教育部批准的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中学、小学生凭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该学生家庭居住地,父母双方均不在学校所在地),每年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可购买4次院校与家庭之间所在地车站的学生票。
2、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正规院校”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统一考试录取入学、有教育部批准的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可发售学生票的民办大学是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
3、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需原件方有效),可买一次学生票;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不得凭派遣证)。对凭证明购买学生票的,应在证明上加盖站名戳。
4、学生放假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购买从家庭所在地到新院校所在地的学生票。
5、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回家时发售至边境车站,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一年可发售4次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