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出生后,武汉家长会为孩子办理医保卡用于报销住院费用,但是孩子在外地紧急就医的情况下,就需要异地就医那么是否可以拿回到武汉报销呢,相信这是很多孩子监护人想要知道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解答吧。
可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表示,若因紧急抢救在异地医院住院的,现金垫付的费用应于出院后30日内提供资料到参保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武汉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
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案首页、出院小结、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等;
3、新生儿户口、监护人身份证、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及行号等。
新生儿出生后,可由监护人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市居住地就近社区或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文件规定,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本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