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士兵退伍之后,社保等福利待遇也会一并转交给地方,如果你不再当地就需要使用异地交费才行,那退役士兵社保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缴费如何办理?如果是中间断缴了是否需要补交,补交程序又是怎么样的,这里一并推送给你。
1、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役士兵本人要主动与受理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确定其参保地后进行二次核查。
2、退役士兵补缴申请的受理地与其退休时的参保地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二次核查,确定缴费责任、实际补缴月数和补缴金额。
对受理地与参保地在同一统筹区的,由受理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收取个人补缴费用(低保特困人员申请财政补助),连同单位补缴费用一并向医保征收部门缴纳。
对于受理地与参保地不在同一统筹区的,由参保地医保部门按照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办理,受理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单位补缴费用和财政补助低保特困人员的个人补缴费用转给参保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参保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取非低保特困人员个人补缴费用(含低保特困人员财政补助个人补缴费用以外的差额部分)后,一并向当地医保征收部门缴纳。
答:将严格遵照中央通知要求,今年11月30日以后不再受理退役士兵新提出的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前期通过各种方式已经提出申请,但需要补充相关资料,或者未接到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通知的,请主动与当地社保专班工作人员联系,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同时,今年5月底全省集中缴费以来,经批准延期缴费的已接近半年时间,还有极少数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绝缴费。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今年12月31日以后仍未完成个人缴费的,依据相关政策视为个人放弃此次补缴。请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退役士兵,按照当地社保专班的通知要求,尽快核对确认本人参保缴费信息并缴纳个人应补缴的费用。
此次补缴将入伍时间确定为首次参保时间,根据服役年限给予适当优待,无论补缴时间长短,普遍会有实实在在的收获。同时,对纳入这次补缴范围的退役士兵,在社保系统中都会作出专门标识,特别是对服役档案丢失的部分退役士兵,经过此次审核认定,可以作为今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有效依据。希望广大退役士兵充分认识到补缴政策关乎个人今后的切身利益,不要因为无所谓放弃补缴,或疏忽大意错过了时间,无法享受到此项政策的优待。
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入伍退役证明等材料到原单位或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申请参保或补缴。
原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单位;原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
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提交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由乡镇(街道)负责接收申请材料,汇总提交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在市级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理安排工作手续的和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退役士兵,其申请由安置时户籍入户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进行资料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