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用于住院报销、买药,手机上更有电子医保卡,无需带实体电子医保卡,最近医保出来新规:现在刷医保卡要带身份证?那岂不是变麻烦了,为什么新增这个新的规呢,下面带来了解答。
需要的,目前根据新规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不能,根据新政策是需要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信息。
根据目前政策主要查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需“人证相符”核实才能购药,一旦工作人员发现人脸与相关资料不匹配,就不能使用他人医保卡购药。
1、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4、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6、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7、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8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