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发布限行规定,所限车型包括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低速货车,小型车辆不限行。请各位司机严格遵守规定!
一、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
北至北三环、西至西三环、南至凤袁路—迎春大道、东至阳光大道—荆襄大道的围合区域。
二、车辆通行说明:
1、城市配送货车
➤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普通城市配送货车在22:00至次日6:00时段,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不受限制。
➤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在9:00-17:00、19:00-次日7:00平峰时段,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不受限制。
城市配送货车是指城区道路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2、微型载货汽车、皮卡型轻型载货汽车
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不受限制。
3、低速载货汽车
在22:00至次日6:00时段,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不受限制。
4、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洒水车、环卫清扫车
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不受限制。
5、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
➤禁止驶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
➤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若确需通行的,简化申请手续,通过“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可在线申请电子通行证。
(一)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的混凝土泵车、渣土清运车,市政、园林施工及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重中型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可申请Ⅰ类通行证,有效期3个月,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30日申请;
(二)确需通行的长期从事市政施工的轻型自卸货车,以及确需在6:00-22:00(不含7:00-9:00、17:00-19:00高峰时段)通行的本市普通城市配送货车,可申请Ⅱ类通行证,有效期6个月,在每半年度最后一个月20日-30日申请;
(三)外埠(非鄂H号牌)城市配送货车需临时进入城区运送货物的,建议在22:00至次日6:00时段通行,确需在其他时间通行的,可申请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24小时;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原则上不予核发通行证,特殊情况确需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的,以运输单位或用货单位名义向交警支队提出书面申请。
注意:申请Ⅰ类、Ⅱ类通行证的,应提前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清零,柴油货车还应提前安装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在线监控)或者提供半年以内的排放检验合格报告。审批通过后,应提前下载打印通行证并放置在驾驶室挡风玻璃右前方,以备路面执勤交警查验,外埠货车可出示电子临时通行证。
6、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遇有重大活动、节假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
凡车辆抛洒、飘散载运物的,不按审批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企业和车辆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突出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通行证的,将纳入公安交管部门黑名单,采取取消通行证、限制核发通行证、禁止驶入等惩戒措施。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将启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规通行货车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2018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禁止载货汽车在荆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通行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