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职教师考核认定如何进行申报的,目前教师资格不管是小学初中、还是中职,都需要进行有个资格认证,凡是满足条件的可以进行认证哦,还有不了解的市民,下面了解下吧。
一、申报渠道
(一)公立学校
市属公立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公示、推荐,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省属、区属公立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公示、推荐,逐级报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所在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二)非公立学校
非公立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公示、推荐,经学校所在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提出申请
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3,专业名称应依据《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表(2021版)》(附件4)规范填写),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在单位。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核认定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材料
严格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要严格按推荐程序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其政治表现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出具考核结果和聘任意见,并在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入武汉市职称管理系统,按管理权限将材料和电子数据报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三)区、市逐级审核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复查审核环节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申报材料一一对照原件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员签名并盖公章后,将原件、申报材料、电子数据一并报市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
如申报人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上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等还须先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有中级空岗。凡在审核复查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四)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材料
武汉市中专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28日—10月29日在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市常青第一中学综合楼4楼410室集中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对事业单位在编的申报人,还将对照用人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手册》及《2021年武汉市纳入岗位设置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情况备案表》(附件5)确认有人单位是否有中级空岗。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考核认定范围和对象
受理范围对象为目前在武汉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在汉省属、武汉市属及武汉各区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各级职业教育教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考核认定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条件的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实训指导老师。
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考核认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不得申报考核认定中职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一)考核认定材料目录(附件6,需粘贴在考核认定资料袋正面)
(二)直接装袋(不装订)的材料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该表格应按照PDF版格式要求打印、填写、装订,格式错误无法填写“认定委会认定意见”的表决结果。
(三)需装订(再装袋)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明(聘书或聘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继续教育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 近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近3年师德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非在编人员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4. 近年《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附件7)。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单位教务、师资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5. 近年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的立项书或结项书,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著作和教材只需复印封面、版记、目录、后记);
6. 近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7.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提交的复印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原件均需随材料逐级提供审核,审核经办人员需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