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大老龄化非常的明显,同时伴随着失能或本失能老人的增加,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民生问题,近期省政协委员易汉生提出了为失能者提供长期护理保险,那么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呢,是否已经具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条件了呢?
近日,在湖北省政协联组会议上,有认提出针对人口老龄化及失能群众面临的困境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失能人口得到生活照顾,减轻失能家庭经济压力。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护的人员尤其是老年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被称为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之外的“第六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可以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保障,还能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荆门作为两年前人社部选择的湖北省唯一国家试点城市,至2018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覆盖全市245万人,享受待遇人数已超过3400人,基金月人均支付2380元(年均2.86万元),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帮助失能家庭摆脱了困窘,许多失能家庭近亲属经过培训后照顾家人,还带动了养老、护理机构及护理行业发展。
从目前的筹资能力和试点成效看,湖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条件已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