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非武汉市户籍的武汉工作者决定离开武汉发展,该如何销户提取账户的公积金呢?文中将附上办理指南。一起看看吧!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
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线上办理
以“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 关注“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我的”——“个人用户”。如图:
●第二步 注册登录。如图:
●第三步 进入主界面,选择“业务办理”。如图:
●第四步 选择“提取申请”。如图:
●第五步 选择“销户类提取”。如图:
●第六步 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如图:
●第七步 选择提取类型:“非本市户籍”。如图:
●第八步 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信息录入——人脸识别——签署协议——提取申请——提取入账”。如图:
02柜面办理
办理地点: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1.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半年的,不得以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业务办理情形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期间,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须满半年);
3.职工户籍情况根据与公安数据共享实时核验;
4.职工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以封存时间计算;职工账户状态未封存的,以停缴时间计算 ;
5.职工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为由办理了提取的,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种方式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