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补贴是怎么进行申请的,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点武汉市发布了武汉公租房补贴发放进分档,下面了解下。
租赁补贴实行分档保障,按照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情况、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进行补贴。分档保障系数为:
(一)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0;
(二)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低收入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8;
(三)收入高于低收入标准但低于公租房申请资格收入上限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4。
租赁补贴金额按月计算,按季核发。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于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武汉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公租房租赁补贴按照保障家庭人口、补贴系数及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和标准补贴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30元(最低收入保障标准)的,补贴系数为1.0。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830元低于1660元(低收入保障标准)的,补贴系数为0.8。
3.家庭人均收入高于1660元的,补贴系数为0.4。
4.外来务工人员对申请人本人发放,补贴系数为0.4。
5.本通知生效前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符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五十三条租赁补贴总额就高不就低情形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3、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二、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5、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在本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3、申请人月均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