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武汉出台房产新政策!将停止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重新购置住房契税抵减优惠,这一变化对购房者有哪些影响呢?这次新政策的调整的意义在哪,契税的变化有多大,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19武汉房产新政策最新消息。
3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重新购置住房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通知》显示:武政规〔2019〕3号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二条中的“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又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缴纳契税暂可在重新购房应缴纳契税税额中抵减”内容,请各局迅速落地相关政策,停止执行我市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重新购置住房的契税抵减优惠政策。
2008年《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显示:在契税方面,个人购买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
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由2%调整为1.5%。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假设张三家庭于2014年首次购买89平米住宅,单价9000元/㎡,总价801000元,契税8081元(契税按1%来算)。2018年12月出售该房屋后,张三名下无房。
2019年3月底再次购房,购买面积110平米住宅,单价18000元/㎡,总价1980000元,契税29700元(契税按1.5%来算)
如果参照武政办〔2008〕178号)的契税优惠政策“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则张三新购住房的契税为29700-8081元=21619元。
如果按3月22日的武汉市税务局《通知》新规执行,则无法享受8081元的契税抵扣优惠政策,购房成本略有增加。
对于“只有一套房,卖房再买房”的绝对刚需家庭,会受到轻微影响。刚需家庭想通过卖房后再改善买房的,政策依然是支持的。
唯一的影响只是减少了原首次购房的契税抵扣(注:由于多为刚需购房群体,户型和总价都不高,契税通常不到1万元),刚需家庭依然可以享受到其他相关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