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硚口区拆迁启动12号线(江北段)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调查时间截止至7月16日,请待拆迁范围居民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近期也可以时刻关注房屋评估等信息,下面我们来看通告信息。
一、征收调查范围:
二、征收部门: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硚口区建设局
四、征收调查时间: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16日
五、征收调查内容:
项目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居民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房屋所有权(或共有房屋承租人)的家庭情况及征收补偿方式的意向。
六、为顺利完成征收调查工作,请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房屋承租人)如实、准确提供以下资料,依法配合协助调查:
(一)房屋权属有关证明文件
1、有证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公房《房屋使用权证》、单位自管产《房屋使用权证》、房屋土地契税的缴纳证明。
2、无证房屋:规划部门审批同意房屋建设相关文件,房屋建造年度的相关证明、房屋受益人的相关证明。
3、非住宅房屋除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