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武汉的城市规划与老城区改造计划,越来越多的老城区要拆迁,其实老城区拆迁的麻烦程度比起郊区难度大得多因为人口密集不好谈判所以很多地方都是拖了很多年。那么2019武昌区哪些地方会拆迁呢,洪山区哪些地方拆迁,江夏区南湖区光谷哪个地方会拆迁呢,武汉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1、新武金堤路(武泰闸-江国路)拆迁
该项目计划征收
总面积12.6万平方米、1252户
2018年计划完成
房屋征收5.04万平方米、501户
2、和平大道南延线工程拆迁
计划征收
总面积2.32万平方米、245户
2018年计划
完成房屋征收1.16万平方米、123户
3、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拆迁
计划征收
总面积0.15万平方米、1户
2018年计划完成
房屋征收0.15万平方米、1户
4、雅安街-文荟街排水箱涵工程拆迁
计划征收
总面积0.15万平方米、25户
2018年计划
完成房屋征收0.15万平方米、25户
5、秦园路拆迁
该项目计划征收
总面积0.17万平方米、1户
2018年计划
完成房屋征收0.17万平方米、1户
6、轨道交通8号线2期拆迁
该项目计划征收
总面积2.89万平方米,总户数224户
2018年将完成
剩余0.76万平方米、92户的征收计划
7、据估计是东湖路、东一路和八一路沿线部分楼栋拆迁
轨道交通5号线
计划征收
总面积28.97万平方米,总户数2918户
2018年计划完成80%
征收6.61万平方米、356户
8、据估计是和平大道、得胜桥以及武金堤部分楼栋拆迁
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2期
计划征收
总面积3.06万平方米,总户数207户
2018年计划完成50%
征收1.5万平方米、103户
9、据估计是北安街、晒湖部分楼栋拆迁
还有一些片区
暂时未出台详细的拆迁时间表
但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在进行中了~
纺器村片拆迁
10、和平大道与才茂街交会处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5.30万平方米
总户数650户
国棉二厂宿舍片拆迁
11、铁机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12.20万平方米
总户数1439户
江南集团余家头宿舍片拆迁
12、临江大道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
总户数113户
普天杨园家属区片拆迁
13、润园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
总户数520户
杨园街办事处片拆迁
杨园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14.64万平方米
总户数617户
14、武车生活区片拆迁
和平大道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56.15万平方米
总户数9358户
15、康乐里片拆迁
三角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
总户数411户
16、武九铁路武昌段
拟征收建筑面积30.98万平方米
总户数4397户
17、蛇山北坡片拆迁
民主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31.77万平方米
总户数3059户
小湖口村
18、公正路
拟征收建筑面积6.75万平方米
总户数88户
金融城2期民主路片
紫沙路
拟征收建筑面积39.87万平方米
总户数3125户
19、青鱼嘴2期
沙湖大道
拟征收建筑面积7.49万平方米
总户数281户
20、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片拆迁
中北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
总户数261户
明伦街片拆迁
21、津水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40.00万平方米
总户数3200户
保安街扩大片
保安街
拟征收建筑面积3.51万平方米
总户数500户
22、晒湖-鹦鹉洲片拆迁
武金堤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
总户数500户
23、玻璃塘片拆迁
武金堤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21.00万平方米
总户数2200户
24、红岭3期拆迁
姚家岭路
拟征收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
总户数1100户
市建材设计研究院片
25、东湖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
总户数105户
省公安厅宿舍片
文安街
拟征收建筑面积8.65万平方米
总户数875户
26、长江大道武珞五巷地块
武珞五巷
拟征收建筑面积5.64万平方米
总户数705户
27、武汉大学教工住宅片
杏林西路
拟征收建筑面积18.73万平方米
总户数2176户
28、中科院小洪山西区片拆迁
八一路拆迁
拟征收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
总户数202户
《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同时,征收不足60平方米的个人住宅房屋时,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另外,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一、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二、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三、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