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版武汉买房政策:资格认定、首付、贷款、落户、二手房...你想要的全有!本文将为你带来武汉买房条件、首付、购房所需资料,房查&征信查询攻略、商业贷款和LPR、公积金贷款、落户政策、武汉房票、二手房交易相关政策等信息。
2022年买房政策:武汉买房条件、首付等
限购区域: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其中东西湖、黄陂、江夏区是部分范围限购,具体范围如下:
1)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以西)。
PS:东西湖限购区2019年有微调,将宏图路以东划为限购区,包含地铁时代云上城等。
2)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郑店的部分区域(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3)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4)长江新城起步区(2019年8月最新版本):规划范围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虽然长江新城起步区的范围北面扩大至四环线,但长江新城楼市限购区的范围暂未调整,江北铁路以北的清能正荣府、南德长江城等楼盘依然不限购区。
PS:长江新城新增部分依然不限购
不限购区域:
蔡甸区(全部)、新洲区(全部)、汉南区(全部)、黄陂区(后湖以北区域包括横店、前川等、汉口北、长江新城起步区中江北铁路以北的区域)、江夏区(五里界、金口)、东西湖区(走马岭)。
(一)限购区+本市户籍(集体户口视为本市户籍)
套数认定规则:认武汉房+认全国范围内未还清住宅贷款(持有的商办产品贷款不计算套数)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①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再买房1套,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②不过如果首套房无贷款,购买二手房可以视情况按照首套房利率计算(首付仍需5成)。
③如果在武汉市无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有1套房贷款未还清,一般可最低首付4成。
3、二套房及以上
①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②另在全国范围内有2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未还清,则不得贷款购房。
(二)限购区+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根据武汉市限购政策,非武汉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买首套住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且只能购买1套住房。注意:部分区域(如汉阳)不认省直社保。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不限购区(武汉市户籍与非武汉市户籍政策相同)
只认贷不认房:认全国范围内未还清住宅贷款(商办产品贷款不计算套数)
在不限购区域,理论上首套房最低首付2成,二套房最低首付3成,且首套房、二套房认定规则为“认贷不认房”,不论是否拥有武汉户籍及在武汉名下是否有房,只要没有房贷,在武汉不限购区购房均视为首套房。
1、首套房:政策层面首付比例不低于20%,少数楼盘可以实现,也有不少楼盘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住宅贷款的,视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也又不少不限购区楼盘普遍都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宅贷款的,可在武汉不限购区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得贷款。
(四)特殊情况
本地有一套房,外地有一套贷怎么算?
认本地房,认全国贷,以上情况算第二套房,首付5成。
本地无房,外地有一套贷怎么算?
不同银行政策不一样,一般可执行首付4-5成。
本地无房,外地有两套贷怎么算?
如符合限购政策可以购房,但不可以贷款。
本地有1套房,无贷款怎么算?
按照二套房政策,首付不低于5成,不过可能可以按照首套房利率上浮比例来执行。
(五)公寓和商铺(40年产权的)
首付一律5成,只能商贷不能公积金贷款,最多10年贷款,利率最低上浮10%,目前一般上浮50%甚至更多。
1、资料核查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
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
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住宅限购政策范围不包括取得或者购买用于拆迁安置的商品住房(实物安置)、限价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
家庭住房情况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在武汉现在拥有住房套数为准,曾拥有的住房但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不计入现有住房数量。
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一)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是否本市户籍判断依据。武汉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取身份证发证机关判断是否为武汉客户;
(三)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四)两人及以上在上述区域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房屋。
(五)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六)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的,应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程序。未通过资格核查的,如住房共有人系非直系亲属,且产权来源为通过赠与方式取得,应认定为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予办理交易监管手续;产权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应认定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可以办理交易监管手续;如住房共有人系直系亲属,应认定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可以办理交易监管手续。
社保买房细节:
(七)提交省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政策执行。
(八)提供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其工作单位系总部注册地在本市派驻外地分支机构的,或总部非本市,其分支机构在本市的,提供其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本市注册的相关证明,参照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政策执行。
拆迁户购房时,还建的住房算在限购范围内吗?
(九)购房人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其征收协议中明确可购住房套数的,在合同备案时在征
收协议原件上加注记,该部分房屋不纳限购范围
(十)港澳台、外籍人士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需填写在本市购房需写在本市唯一一套自住自用承诺书。对于武汉劳务合同没有必须要达到2年的要求。
PS:集体户口买房的,必须身份证所在地也是武汉
一、购房流程及所需资料
购房流程:
看房——诚意登记(部分楼盘为圈存)——拿证后认筹(直接认购楼盘无需认筹)——开盘选房——交首付——办贷款——签合同(网签)——贷款审批放款,拿回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所需基本资料:
1、房查报告
2、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
4、户口本
5、银行流水
6、收入证明
7、征信报告
具体资料:
其他资料:
二、武汉个人自助房查/征信攻略
1.征信报告线下和网上查询流程;
2.线下房查和网上房查流程;
征信报告线下查询:
武汉市征信查询网点及咨询电话
如果您确有需要现场办理的征信服务事项,请提前电话咨询。
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二楼D区)027-85801500027-85807063
武汉民间金融街公共服务中心征信服务窗口(江汉区前进四路76号)027-82293578027-82293298
中国人民银行蔡甸支行服务大厅(蔡甸区蔡甸大街225号)027-69842168
中国人民银行黄陂支行服务大厅(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99号)027-61006737
中国人民银行江夏支行服务大厅(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路47号人民银行办公大楼一楼营业室)027-87968979027-87953497
中国人民银行新洲支行服务大厅(新洲区龙腾大街47号)027-89361010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硚口支行(硚口区解放大道1009号)027-83608857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水果湖支行(武昌区水果湖东湖路93号)027-87317019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青山支行(青山区罗家路特3号)027-86540890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光谷分行(洪山区关山大道软件园F5栋武银光谷大厦)027-87611458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66号武银经开大厦)027-84891260
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武昌区水果湖横路15号)027-87277572
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东西湖区吴家山田园街113号兆丰花园)027-83223833
招商银行青山支行(青山区和平大道1085号附13号)027-86877989
招商银行王家湾支行(汉阳区龙阳大道42号凯悦大夏)027-84765190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夏支行(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33号)027-81826682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阳逻开发区支行(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红岭村新港财富广场7号楼)027-86960891
武汉东湖高新公共服务中心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汉口银行)027-67880300
工商银行汉南支行(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大道315号武商量贩旁)027-82216630
建设银行汉阳支行(汉阳区鹦鹉大道192号)027-84842566
建设银行同馨花园支行(硚口区解放大道582号)027-83739681
建设银行武昌区支行(武昌区张之洞路167号)027-88060072
华夏银行武昌支行(武昌区中北路24号)027-87360116
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湖北银行)027-87136076
湖北银行东湖开发区支行(武昌区光谷资本大厦一楼湖北银行)027-67885565
建设银行武汉市洪山支行(洪山区武珞路719号兆富一楼)027-87885828
建设银行武汉市商务区支行(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2栋)027-83992292
汉口银行总行营业部(江岸区建设大道933号)027-82656178
汉口银行江汉支行(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1号)027-85481745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武昌区民主路786号)027-87266692
武汉农业商业银行龙阳支行(汉阳区龙阳大道85号)027-84830366
建设银行武汉市古田支行(硚口区解放大道55号)027-83858303
建设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10号)027-84899437
汉口银行自贸区分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A5栋)027-67803699
汉口银行光谷分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号光谷资本大厦一楼)027-87460299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盘龙城支行(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55号)027-61871010
征信报告网上查询:
个人征信报告网上查询步骤详解(24个小时出结果)
官方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比如是否有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个人信用报告则涵盖明细信息。公共记录包括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
上网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报告:
第1步:打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点击注册。
第2步:同意服务协议进入下一步。
第3步: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第4步:验证方式有2种,建议选择问题验证,接下来进入下一步设置问题验证内容,最后提交就可以了。
第5步:设置密码的时候需要注意, 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三种类容。
第6步:提交成功之后,一定要牢记查询密码。
第7步:24小时之内你的手机会收到激活短信,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了。
第8步: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9步:登陆进入后,点击左侧的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10步:认证方式选择数字证书验证/问题验证,输入查询密码。
第11步:然后你的个人征信报告就生成了!
线下房查:现在要去政务中心服务点查询办理
关于调整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服务时间和自助查询服务的公告
我局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服务已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纳入武汉市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原我局在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和市民之家负一楼部署的自助查询机从即日起撤销,市民可就近前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市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点办理。同时自2019年7月19日起,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服务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告。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政务中心服务点
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核验
2020年1月1日起,购房者的资格核查实现全程网办,购房者房查无需再前往各办事点窗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办理,实现了“跑零次”“不见面办理”。意向购房者可通过武汉市房管局官网申请资格并查询结果,如果通过审核,即可获取编号和二维码等审核资料信息,该资料60日内购房有效,过期需重新申请。
网上房查攻略(网站/微信):
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http:// http://fgj.wuhan.gov.cn/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的“网上办事”栏目
点击“个人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平台”
或
关注“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
点击“办事大厅”栏“个人房查”选项
即可注册并查询
查询人足不出户,即可全天24小时,在线查询到个人用于子女入学、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调查等12项在内的武汉市辖区房产信息。最快10秒内获得单项结果,且查询结果支持在线查看、下载打印。
微信查询步骤:
关注“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房查:
商业贷款之LPR
1、五年期以上LPR终于迎来下调,成历史最低值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今年1月LPR和去年1月相比下降0.05%。
时隔21个月,五年期以上LPR终于迎来下调,此前为4.65%,现在为4.6%。
2019年11月20日,央行宣布最新5年期以上LPR(房贷基准利率)下降为4.80%,2020年2月20日为实行LPR计算方式以来第二次下调LPR,2020年4月20日为实行LPR计算方式以来第三次下调LPR(此次下调幅度较前两次都大),截止目前总计下调过三次,且保持4.65%的水平。
2、目前武汉首套执行利率5.73%为主流,二套基本都在6%以下
目前,武汉首套房执行的利率为5.73%,首套房上浮的基点基本在108个基点;二套房的执行利率为5.98%。(以下各银行贷款利率供参考)。
①什么是LPR?
贷款基础利率,又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算术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
②在新规执行后,贷款利率=当时的LPR(会随时变换)+上浮基点数(不变量)。假设,当下你放款的时候执行了4月20日更新后的LPR4.65%,然后上浮103个基点(即1.03%),那么你放款时候的利率就是5.68%,相比2019年武汉普遍上浮20%即5.88%的利率足足下降了0.2%。
③对于此前已经放款的购房者来讲,如果是已放款的时LPR为4.75%,不管你上浮多少个基点,在你放款一年之后,就可以根据最新的LPR计算下一年的贷款利率。比如你签约时是LPR4.75%+上浮100个基点,到明年重新计算,你下一年的利率就是LPR4.65%+上浮100个基点,利率下降0.1%。
近期放款的购房者如果上浮103个基点的话,那新放款的利率计算公示将如下:利率=LPR4.65%+上浮103个基点(即1.03%)=5.68%。
公积金贷款官方热线:12329,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达6个月(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月汇缴额的6倍)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3、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认可的担保;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且无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7、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龄下限为年满18岁,年龄上限为男职工未满60岁,女职工未满55岁。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须是武汉管理中心受托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一)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月汇缴额的6倍;
2、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贷余额;
3、原商贷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
4、只能由原商贷主借人在武汉缴纳的公积金申请办理;
5、仅限符合首套住房办理商转公,且职工及配偶近6个月内未使用该住房提取过公积金;
6、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8、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9、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注意:
①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只能转成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成组合贷款;
②新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高为30年-此前商贷已还款的时间。
③异地公积金,只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异地商转公。
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缴存时间系数认定:
6≤缴存时间≤12(月) ,缴存时间系数:0.5
12﹤缴存时间≤24(月),缴存时间系数:0.8
24﹤缴存时间≤36(月),缴存时间系数:1
36﹤缴存时间≤60(月),缴存时间系数:1.2
缴存时间﹤60(月) ,缴存时间系数:1.5
注:两个公式取小值,贷款额度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征信记录等因素综合确定,以贷款审批下来的额度为准。
四、贷款最高限额
1.首套购买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为: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屋总价的70%。
2.首套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 21-30年(含30年)以内,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3.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五、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除商贷所需的全套资料外,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
1、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一份;
2、银行版征信报告;
3、提供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
4、单位委托其他企业代缴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所在单位与缴存单位签署的代缴协议,社保明细,个税明细。
六、异地公积金,武汉贷款 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问题
办理条件
①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
②户籍地为武汉;
③借款人在武汉无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号;
④家庭当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家庭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小于2次;
⑤缴存地和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
办理资料
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
②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
③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借款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的需填写未婚声明;
⑤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证明;
⑥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⑦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01、异地贷款咨询和申请
02、异地贷款受理和初审
03、异地贷款审核和审批
04、合同签订
05、贷款担保
06、贷款发放
办理条件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申请出具缴存证明;各分中心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办理流程
01、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申请。由配偶代办的,应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02、出具证明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及贷款情况,向职工出具缴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03、账户冻结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向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冻结;
04、返回回执
职工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缴存证明回执提交至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
05、账户解冻
对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结果为不予贷款的职工,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办理解冻手续。
办理流程
01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申请。由配偶代办的,应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02出具证明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及贷款情况,向职工出具缴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03账户冻结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向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冻结;
04返回回执
职工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缴存证明回执提交至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
05账户解冻
对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结果为不予贷款的职工,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办理解冻手续。
注意事项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或配偶可凭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结清证明、结婚证及身份证到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解冻手续。
异地公积金受理标准及要求
注意:目前异地缴存、武汉贷款的对象受理范围包括湖北省内城市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与武汉签订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括:长沙、合肥、南昌、岳阳、九江、安庆、六安、铜陵、株洲、抚州、湘潭、宜春。借款人为武汉户籍,且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
六、武汉市公积金贷款的信用审核标准将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调整可分为2部分: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和可予受理的情形。
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借款人及配偶)存在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以及个人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呆账、欠费、欠税、资产处置、行政处罚、账户冻结、保证人代偿” 和“强制执行记录”等情形的;
2.贷款、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
3.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显示,连续逾期(透支)达到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6次及以上的;
4.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60个月还款记录显示,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12次及以上的。
依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评定为B级和C级的借款人及配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申请可予受理的情形: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逾期记录,但未达到前述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在补充提供逾期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等贷款资料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2.借款人及配偶的国家助学贷款有逾期记录,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还清的,在签署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3.借款人及配偶的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记录超过前述规定条件,但全部因未缴纳年费所致,由发卡行出具相关证明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遵循以上信用审核标准的同时,还应同时符合该笔商业住房贷款近12个月内无逾期还款记录(以人行征信报告为准)。
相关名词解释:1.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逾期:指单笔贷款或单张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月份均有逾期记录。
2.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指单笔贷款、单张贷记卡、单张准贷记卡所有的逾期记录累计。
一、落户方法
武汉常见的落户分8类,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买房落户,学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并新增引进企业员工落户,下面是几种方式汇总: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
购房落户
学历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投靠落户
积分落户
创业落户
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其他落户方法
①引进企业员工落户
9月11日发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条件。
对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成建制迁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成建制申请落户。
②购房落户
如果你是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
外地人买房落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③学历落户
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正常迁移。也就是说你以后在哪里买房了,不管面积多大都可以随意迁!
目前武汉学历落户基本是0门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019年7月,武汉市委市政府推出了“10项重点举措”,其中对大学生落户政策再次进行调整:
“45岁以下专科可全家落户武汉”,“博、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取消‘自有房屋’和‘婚龄’限制”,“大学生可24小时网上申请”。
1、学历放宽到大专,请问具体包括哪些大专?成教的大专可以吗?
大学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大专,是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的同等学历)。
2、配偶和子女随迁有婚龄、房产的限制吗?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时,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有无房产的限制。大学生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3、申请人及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是在哪里落户?
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随迁配偶和子女,在本市又无房产的,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打印单独的户口簿。
③人才引进落户
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④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父母投靠子女
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
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夫妻投靠子女随迁
1.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或结婚10年以上(含10年);
2.新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或结婚5年以上(含5年);
投靠亲属
1、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儿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孤儿父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投靠上述亲属的,按收养手续和程序办理);
2、无子女的孤老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老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9月13日武汉市公安局更新发布:
随迁落户条件有新的调整:
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下同)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⑤积分落户
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累计积分75分以上即可在汉落户。
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升级版出炉,最大变化是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累计积分75分以上即可在汉落户。可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
9月13日武汉市公安局更新发布:
对积分入户政策有两个方面的调整:
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落户。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申请方式:
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
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4个基本条件方可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
2019年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2020年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由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后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达到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即可办理入户手续。
⑥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申请条件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
2.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此外: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申请区域
武汉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辖区除外)
申请方式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人员,本人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辖区除外,下同)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其中,有自有产权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⑦创业就业落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不过申请材料中有一条是这样说的: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月13日武汉市公安局更新发布:
就业创业落户条件有新的调整:
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⑧其他落户方法
这几种落户方法比较小众,详细细节可以去派出所咨询一下。
1、小城镇入户。
2、务农入户。
3、随军入户。
4、复员退伍安置入户。
5、港、澳、台及其它国外回归人员入户。
6、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入户。
7、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8、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
二、购房落户的常见问题
①、二手房可以落户吗?
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房子总价和面积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同时满足,同时满足,而且必须是新房才可以。二手房不可以落户。
但是如果你是武汉市公共户口、武汉市集体户口、武汉市其他区域户口,可以通过平迁的方式落户,如果前房主已经落户则你无法落户,如果前房主已经将户口迁走,购房者就可以落户。
②限价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可以落户吗?
落户要求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为70年产权的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商住楼、办公及经营性用房都不行! 如果想要通过购房办理外地户籍迁入,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房屋性质。这点很重要!
③汉南区属于远城区户口,东西湖常青花园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合并后,原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户口仍属于中心城区户口,原属于汉南区的户口仍属于新城区户口。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户口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④购买满足条件的房子后,可以落几个人的户口?
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后,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⑤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能落户吗?
除夫妻共有外(夫妻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内共同共有),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落户时,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⑥多套房子的面积和金额能累计吗?
统一房主拥有多套房屋,且多套房屋金额和面积分别相加,达到落户要求的,可以落户。房子需要同属主城区或者远城区,主城区和远城区不可以累加。
⑦购房落户可以迁父母的户籍吗?
不能。购房落户只能迁户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其他亲属均不可以。
⑧生育二胎,一家四口,可以同时落户吗?
不可以。一套房只能迁3个人的户籍,家长可以先办理父母和一个孩子的户籍,另一个孩子随后办理子女投靠父母。
⑨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户口可以随意互迁吗?
中心城区之间的户籍可以互迁,只要有住房。新城区户籍不能平迁到中心城区,除非满足购房入户的相关条件。
⑩房主不落户,配偶和小孩可以办理购房入户吗?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房主不落户,那么其他人也不能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必须同时迁移入户。
下面附上大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大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大学生落户可在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现场办
大学毕业生可持《申报户口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经审核后,对申请材料准确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予以办结。随迁配偶和子女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
(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重复户口或重公民身份号码未处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网上办
大学毕业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通过“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
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并请在操作前,先行下载“证照卡包”进行实名注册。
• 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大学生落户流程:
第一步,进入官方网站,注册登录账号;
第二步,在首页下方,点击“办事”
第三步,点击“大学毕业生落户”,查看办理条件以及申请材料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即可开始申报;
第四步,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或 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
第五步,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 湖北政务网大学生落户新流程:
1. 首先进入湖北政务网后,点击登陆湖北政务网,然后选择返回首页;
2. 之后,点击湖北省,选择武汉市,然后将位置定位到武汉,点击“确定”;
3. 跳转页面后,在网页的右侧,按图中操作,点击“特色服务”旁的查看更多,找到“合作平台”,然后点击“市公安服务”;
4. 点击证照卡包登录,打开手机APP软件,证照卡包扫码登录,如果没有证件卡包的小伙伴,需要提前下安装。
5. 进入页面后,点击办理
6. 点击“治安”然后点击“大学生落户”,查找“大学毕业生(专科、本科)落户”或“大学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7、点击其中一个选项后,选择你落户相对应的区域服务站,即可;
8、在业务办理栏中,选择“在租住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即可办理;
2021年9月22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意向购房人必须先申请购房资格,并取得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才能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自2021年10月8日起,房票制度将正式在武汉全面推行,有效期五年。
1、购房资格认定结果60日内有效
购房人可通过市房管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自行申请购房资格,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代为申请。区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以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反馈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购房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2、如何申请
首先,登录房管局个人房产业务网上服务平台,做好当日房查,接着申请购房资格(房票)。
1、限购区域与不限购区域划分,新房、二手房一样,参考前面政策。
2、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新房、二手房一样,参考前面政策。
3、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的贷款资格、贷款额度等都和新房是一样的。
4、存量房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5、二手房挂牌注意事项,武汉二手房需3证齐全才可挂牌。
2020年1月1日起,应房管局文件要求,在售房源必须房管局挂牌,即提供三证委托。三证包含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出售委托书。
6、二手房交易流程
先看一张图,看房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一堆复杂的流程:
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工作流程由网上预签、资料核验、资格核查、告知查询、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等环节组成。
来源:一姐楼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