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其实就是政府为拆迁住户进行安置出资所建房屋。而商品房是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般环境、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管理都非常的好,主要用于市场出租的房屋,那么这两者有什么最大的区别呢,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你就会明白。
1、产权
朋友说首先就是产权不同。商品房属于大产权房,是有备案的可以自由买卖的房屋。而安置房一般前五年都属于不完全产权,或者永久小产权。要想彻底转换成大产权房也就是自己的房屋,必须在五年之后缴纳土地税。
2、环境上
因为商品房作为销售物品,在环境上要具有吸引力就必须有优势,根据不同的需求可以分成好几个等级。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主要是起到居住的作用,一般由政府建造会有统一的标准,设施和周围的环境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新意,所以在价格上商品房肯定比安置房贵。
3、税收
朋友说商品房的税收等等费用实在事前缴纳清楚的,流通也很灵活。但是安置房在五年内是不允许转手流通的。就算要卖,也要再缴纳土地税收等其他税收之后再买卖。所以,在市场流通性上,商品房是比安置房更加自由的!
当然,在获取途径上,安置房没有商品房容易。怎样获取安置房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4、享受权利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
5、交易时间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1、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2、公证并不完全保险
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
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
3、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