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妇幼保健院、基层单位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医、药、护、技等专业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105人。具体的需要什么条件和注意事项?我们一起来看看!
1、江夏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30人;
2、江夏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人员5人;
3、江夏区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人;
4、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
5、江夏区五里界卫生院5人;
6、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
7、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人;
8、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
9、街聘村用乡村医生15人。
根据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允许对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进行调整(人数不足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人数较多的对应调增招聘计划),此次招聘拟录用人员总量保持105名不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年龄在30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各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等招聘条件见《武汉市江夏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事代理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招聘录用人员的工资由区财政定额补助,予以保障。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录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定期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2. 招聘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中代扣代缴,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总额中代扣代缴。
3. 招聘录用人员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卫技人员进行管理。
4.用人单位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招聘录用人员。
2019年6月28日9:00--7月7日12: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市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28日9:00至7月7日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实施。
小编提醒:在武汉本地宝回复【招聘】也可以找到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