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存款保险”一词你定有听说过,含存款保险标识的金融机构能够更好的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该标识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你需要进一步了解存款保险标识相关知识,尤其启用标识具体时间,下面来看介绍。
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国务院颁布《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统一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有助于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11月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将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7日起,存款保险标识将在山西省临汾市、河北省内丘县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存款保险是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我国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权益。
存款保险在保障存款人权益、增强公众信心、强化风险约束、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
存款保险制度提升了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2015年制度实施以来,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保障水平持续保持在高位,促进了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了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五年来,银行业存款格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小银行存款占比持续上升。截至2020年9月,中小银行存款市场份额较制度推出时上升了2.5个百分点。
初步实施了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
存款保险以基准费率起步,2016年初步实施了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对风险较高的机构适用较高费率,反之适用较低费率。我国差别费率实施比较迅速、平稳,国际上一般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研究、过渡过程,我国仅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平稳实施了差别费率这种市场化的经济手段“奖优罚劣”,促进了银行审慎经营和公平竞争。
探索开展早期纠正推动风险少发生、早发现
2017年以来,在加强风险监测、实施风险差别费率的基础上,依据《存款保险条例》探索对风险比较高的机构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及时向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反映和报告风险,推动风险少发生、早发现、早处置。
风险处置平台功能开始显现,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以来,在包商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通过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和中央银行资金支持,依法实施收购与承接,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根据存款保险实施工作安排,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通过统一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体系健康稳定运行。
目前,全国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共40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