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各地经济受到重创,其中武汉市最严重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最新数据,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就业继续改善、物价稳定,市场预期也较好,尤其是餐饮收入同比增速由负转正,下面来看最新报告。
国家统计局
10月份,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成效持续显现,生产稳中有升,需求企稳回暖,就业继续改善,物价总体平稳,市场预期向好,国民经济运行延续稳定恢复态势。
一、工业平稳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增速较高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增速与9月份持平;环比增长0.78%。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较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10月份,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股份制企业增长6.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7.0%;私营企业增长8.2%。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制造业增长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0%。10月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快于规模以上工业3.9个百分点。从产品产量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挖掘、铲土运输机械,微型计算机设备,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分别增长94.1%、38.5%、30.2%、28.0%、20.4%。
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3665亿元,同比下降2.4%,降幅比1-8月份收窄2.0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1%。10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4%,连续8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
二、服务业加快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4%,比9月份上升2.0个百分点。1-10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1.6%,降幅比1-9月份收窄1.0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10月份,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他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9.9%、9.2%、8.4%,比9月份分别加快3.4、3.1、1.9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年内首次由负转正,住宿和餐饮业生产指数降幅继续收窄。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5%,比9月份上升0.3个百分点。从行业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9.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批发零售、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上。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2.2%,连续4个月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降幅比1-8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2.1%。
三、市场销售持续回暖,餐饮收入月度同比增速由负转正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76亿元,同比增长4.3%,比9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68%。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901亿元,同比下降5.9%,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10月份,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498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78亿元,增长5.1%。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372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年内首次转正;商品零售34204亿元,增长4.8%,连续4个月正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10月份,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18.3%、16.7%、12.0%。网上零售持续增加。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91275亿元,同比增长10.9%,比1-9月份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6.0%,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投资结构继续改善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比1-9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10月份环比增长3.2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0.7%,比1-9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下降5.3%,降幅比1-9月份收窄1.2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3%,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3294万平方米,同比持平,1-9月份为下降1.8%;商品房销售额131665亿元,增长5.8%,比1-9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3%,比1-9月份加快2.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1%,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0%,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7%,比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0.0%、9.4%。高技术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2.8%、14.8%;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6.5%、17.2%。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0.6%,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4.1%、13.1%。
五、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8370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出口16194亿元,增长7.6%;进口12176亿元,增长0.9%。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018亿元。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5952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出口143296亿元,增长2.4%;进口116224亿元,下降0.5%。贸易结构持续优化。1-10月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3.8%,占出口额的59%。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0.1%,比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2%,比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0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与9月份持平。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10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7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与上月持平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涨幅比9月份回落1.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涨幅比1-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10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4%,衣着下降0.3%,居住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交通和通信下降3.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1%,医疗保健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4%。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2.8%,鲜菜上涨16.7%,粮食上涨1.5%,鲜果上涨0.4%。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涨幅与9月份持平。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1%,降幅与9月份持平;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降幅比9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2.6%。
总的来看,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成效进一步显现。但也要看到,全球疫情蔓延在欧美等国家造成二次冲击,进一步迟缓世界经贸复苏进程;国内经济仍处在恢复进程中,经济全面恢复仍面临诸多挑战。下阶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守住“六保”底线、夯实“六稳”基础,以改革创新激发新动能,以扩大开放培育新优势,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成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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