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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国家985+211重点建设高校,隶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斐然的科研成果。

目前学校拥有教授级别的教师将近900人,博士生导师200人左右,前后有4人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8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1人入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并在近些年聘任海内外“文澜学者”讲座教授30名。

作为全国最大的财经政法人才培训基地之一,学校立足长远出发,在半个多世纪的改革发展中正逐步形成了“办特色、创一流”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核心竞争力。

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2011计划

大学简史

学校logo中南财经政法大学(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湖北省2011计划,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理事长单位,立格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中俄“长江-伏尔加河”两河流域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阅卷中心,中国大陆第七所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有图文藏书854万余册;下设19个学院;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0余人。 查看更多+
  • 创建时间1948年学历公立大学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硕士点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7个博士点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7个校训博文明理 厚德济世
  • 学生人数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0余人
  • 现任领导校长:杨灿明;党委书记:栾永玉
  • 历任领导

    中原大学校长:范文澜(1949—1951)校长:潘梓年(1952—1953)

    中南财经学院院长:马哲民(1954—1957)党委书记:朱明远(1955.2—1958.8)

    中南政法学院院长:李伯刚(1953.4—1955.10)党总支书记:林山(1953.4—1955.8)院长:李光斗 (1955.10—1958.10)党委书记:李光斗 (1955.12—1958.8)

    湖北大学

    校长 :孟夫唐 (1958.10—1966.6)

    党委书记 :朱劭天 (1958.10—1961.6)

    主持工作副校长 :李光斗 (1958.10—1964.6)

    党委书记 :李光斗 (1961.6—1964.6)

    主持工作副校长 :林山 (1964.7—1966.6)

    党委书记 :赵抱一 (1965.8—1967.8)

    湖北财经专科学校

    主持工作的革委会副主任 :王平东(1972.2—1972.7)

    党委书记 :张赤侠 (1972.7—1977.11)

    党委书记 :邓周立 (1977.11—1978.1)

    湖北财经学院

    院长 :洪德铭(1983.5—1984.5)

    院长 :何盛明 (1984.5—1985.9)

    党委书记 :邓周立 (1978.1—1985.9)

    中南政法学院

    院长 :章若龙 (1984.8—1988.4)

    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 :罗雄辉 (1984.8—1986.10)

    党委书记 :厚大源 (1986.11—1997.9)

    院长 :罗玉珍(1988.4—1993.6)

    院长 :郑承泉 (1993.6—1997.9)

    院长 :吴汉东 (1997.9—2000.5)

    党委书记 :郑承泉 (1997.9—2000.5)

    中南财经大学

    校长 :何盛明 (1985.10—1994.10)

    党委书记 :邓周立 (1985.10—1986.6)

    党委书记 :李渭清 (1986.6—1999.1)

    校长 :汪行远 (1994.10—1999.1)

    校长 :吴俊培 (1999.1—2000.5)

    党委书记 :徐敦楷 (1999.1—2000.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党委书记 :徐敦楷 (2000.5—2011.11)

    党委书记 :张中华(2011.11—2017.6)

    校长 :吴汉东 (2000.5—2014.1)

学院介绍

 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良。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是全国最早开通校园网络的百所高校之一。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854万余册,其中纸质书刊336万余册,电子书刊506万余册;在订中外文期刊和报纸1280余种,古籍善本、线装书及民国时期旧平装本图书8.37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108个。会堂可与专业剧场媲美,单元式学生公寓接连耸立;学校运动场曾作为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和主赛场,又曾作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赛场;校园内绿树掩映、湖光潋滟,景色优美。

70年来,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各层次、各类型学生累计30余万人,毕业生水平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高级领导干部、学术精英和商界巨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学校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而奋斗,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实验室

研究中心:教育部批准的研究中心(6个),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中心(8个),省校合作共建的研究中心(1个),学校批准的研究中心(64个)

研究所:各类研究所(92个)

研究院:湖北省宣传部批准研究院(1个),武汉市人民镇府批准的研究院(1个),学校批准的研究院(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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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大学录取规则

一般规定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计划数的120%;提前录取专业一律为计划数的120%。

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本校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学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各专业。

4.学校对报考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试,不面试。凡符合教育部教学司相关规定的考生即视为面试合格。

5.根据教育部教学司相关文件规定,提前录取专业实行按志愿先后、按高考成绩高低的办法录取。无同批次院校志愿的考生(含服从调剂院校志愿),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身体条件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考核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其中报考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7m以上、女生身高16m以上;考生双眼裸眼视力必须在48以上。

男女比例

学校对非提前录取专业男女生比例原则上不予限制,提前录取专业的女生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5%。

外语语种

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除开设少量的日语班、俄语班外,新生入学后一般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同时为便于新生入学后教学工作,我校日语专业仅招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分数级差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下列分数级差处理:第一与第二专业志愿的级差为3分;第二与第三及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优惠政策

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收费情况

 本科专业学费在4500-5850元/生/年之间,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电影学专业学费在35000元/生/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为3375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1120-1320元/生/年

教材款(代收费、据实给算》600元/生/年

体检费(校医院入校体检》9元/次

此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公办大学,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一般学费不是很贵,通常在4000-6000元每年,不过也有中外合作等一些超过10000元/年的高收费专业;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一般学费都较贵,通常在10000-18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大学奖励资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 奖励项目

第三条 奖励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7个单项奖。

(一)先进班集体: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3%。

(四)个人单项奖:包括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

第四条 奖学金包括: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条 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院级以上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50%及以上;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七条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75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学年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

3.担任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或一届。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5.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包括校、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相关职能部门下属学生团队负责人 ,各社团负责人,班委会、党(团)支部委员,寝室长等。

(三)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中,任意一项(含)以上单项奖评奖资格。

在德、智、体、美等均衡发展的情况下,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三名者,满足条件1.2即可申报优秀学生。

第八条 个人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道德文明奖

旨在奖励本学年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及各类学生活动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1.基础分(满分60分)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课外素质学分完成较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意为同学服务。

基础分评定采取班级民主测评与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细则由学院制定。

2.加分

(1)获校级以上道德文明类荣誉称号的个人,加60分;

(2)获校级“优秀党员”、“公道美品德行奖”、“模范团干”、“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等荣誉称号者,加40分。获“公道美品德行奖”、“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等提名者,加20分;

(3)获校团委“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等称号者,加20分。获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志愿者”等称号者,加10分;

(4)获校级其他道德文明类(如: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荣誉称号者,加10分;

(5)获校级文明寝室(一学年1次)的每个成员加10分。获院级文明寝室(一学年不超过2次)的每个成员每次加5分。

(6)参加无偿献血者,加5分,一学年内多次无偿献血者不累计加分;

(7)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等),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加40分。总分超过80分(含)者,具备申报道德文明奖资格。

(二)学习优秀奖

旨在奖励本学年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学年学分绩点3.1以上、平均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10%者,具备申报学习优秀奖资格。

(三)学习进步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学业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较上一学年学分绩点提高0.8以上或平均成绩班级排名提高10个位次者,具备申报学习进步奖资格。

(四)文体佳绩奖

旨在奖励本学年在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1.基础分(60分)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者即得满分。

2.加分

(1)参加国家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4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3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2)参加省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3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2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3)参加市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2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1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4)参加校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10分。经学院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5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5)参加学院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5分;

(6)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公益性演出(如迎新生、送毕业生及其它专题演出)的演员每次活动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组织者不加分;

(7)在一个评奖学年度内,同一类项目、不同级别比赛可以累计加分。加分办法为:得分最高的比赛按该项得分计算,其余各级别比赛根据名次加该项得分的1/2;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文艺、体育比赛是指经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比赛;校级各类比赛是指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其他社团开展的比赛不加分。

总分超过80分(含)者,具备申报文体佳绩奖资格。

(五)科技创新奖

旨在奖励本学年在各级学科或科技竞赛、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1.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10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计8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计分;

2.参加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8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计6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计分;

3.参加市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6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计4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计分;

4.参加校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50分;

5.参加学院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40分;

6.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每篇计100分。在国内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每篇计80分。在非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计80分。第二作者获得相应分值的50%;

7.获得发明专利或公开出版专著者,每项计100分;

8.获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项目的团队,项目负责人每项计80分,项目组成员每项计70分;

9.参加学校“博文杯”百项实证研究活动结项并获奖的,项目负责人计一等奖50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0分、结项30分,项目组成员计一等奖40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0分、结项20分;

参加学校“挑战杯”、“创青春”大赛(即校内“明理杯”),第一作者计金奖50分、银奖45分、铜奖40分、优秀奖30分,合作者或团队成员计金奖40分、银奖35分、铜奖30分、优秀奖20分;

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项目负责人计30分,项目组成员计20分;

10.在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比赛不能累计计分,按照最高级别比赛计分。

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比赛是指经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比赛;校级各类比赛是指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其他社团开展的比赛不加分。

总分超过80分(含)者,具备申报科技创新奖资格。

(六)社会实践奖

旨在奖励本学年在社会实践及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1.基础分(60分)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经组织方确认达到社会实践目的者即得满分。

2.加分

(1)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的主要成员,加40分,其他成员加20分;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加40分;

(2)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的主要成员,加20分,其他成员加10分;获得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主要成员,加20分,其他成员加10分;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加20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者,每次加10分,一学年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调查,调查报告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15、10分;

(5)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参加的其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提供相应的单位证明材料以及实践报告,根据活动的时间长短、效果等情况酌情加分,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社会实践奖资格。

(七)民族团结进步奖

旨在奖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表现突出,且中、小学教育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进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合格,各方面表现良好。

第四章 组织领导与评选程序

第九条 学校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学生工作部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评议小组,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分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教学秘书、学院团学联主要负责人等。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及若干名学生代表。

第十一条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各单项奖的评选程序:

1.本人(集体类由班级)对照相应评比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议小组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复核、公示;

4.对评选结果持异议的集体和个人,可在院、校两级公示期内进行实名申诉、检举。公示单位必须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告知实名申诉、检举人;

5.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个人单项奖于每年9月份评比,11月份表彰。

第十三条 评比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集体和个人评选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以上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第十四条 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由学校单独表彰。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08]19号)同时废止。

大学食宿情况

中南财经大学师哥师姐告诉你中南财经大学食宿情况:

1、临湖:临湖宿舍区相对于其他宿舍区比较独立,是自己有一个院子,里面有很多树。宿舍内部也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热水器,无空调,住宿费1200/年。

2、滨湖:滨湖宿舍区坐落于美丽的晓南湖边,是我们学校最好的宿舍区。滨湖宿舍都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热水器,无空调,住宿费1200/年。

3、中区:大家都说中区宿舍条件最差,当然宿舍内部条件也确实如此,不过中区周遭环境算是比较好的,因为是在学校的正中间,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安静。中区的宿舍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有独立阳台,公用卫生间,有热水器,无空调,住宿费1000/年;一种是套间,两室一厅,2室住12人,一室6人,上下铺,厅很大,每一个套间有一个大阳台,一个卫生间,有热水器,住宿费800/年。不过中区6栋是独立于中区其他宿舍的,在旧体旁边,离西苑北苑很近,所以晚上特别吵,在旧体边上的是,有经济,公管,工程,新闻学院的.

4、南湖校区有四个宿舍区,分别是滨湖、环湖、中区和临湖。

5、环湖:环湖宿舍区坐落于美丽的南湖边,其宿舍条件与滨湖相差不大。环湖宿舍也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热水器,无空调,住宿费1200/年。

大学著名校友

  • 田国立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河北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 陈四清男,汉族,1960年出生于湖南省,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99年获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 丁学东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在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业经济系攻读研究生,1985年获硕士学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财政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正部长级)、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 黄进男,汉族,1958年12月生于湖北利川,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学,系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第一位国际私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获中国法学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电话:027-88387338,027-88386200,027-88386181

邮箱:zsb@znufe.edu.cn

官网:http://bkzs.zuel.edu.cn/ ; http://www.zuel.edu.cn/

时间:8:00-18: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通情况

不少小伙伴第一次来或者是想来的,对中南财经大学附近交通一定不是很了解,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学校周边交通情况:

中南财经大学(南湖校区)

距离学校700米左右位于南湖大道上的绣球山公交站,经过本站的公交车有567路、570路、590路、785路;

距离850米左右位于民族大道上面的山北杨公交站,路经本站的公交车有:570路、572路、583路、732路、789路、811路、902路、yx362路;

这个两个公交站牌都是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如果你是自驾来校,那么周边这些停车场,你一定要知道。

距离学校100米左右的厚德路路侧停车场,只要停在线内,就会没问题喔。其次学校体育中心的地下停车场(位于中原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还有两个稍微距离远一点,一个是南湖大道地下停车场,另一个是光谷时尚城停车场(这个不建议大家去,这个地方一般来说车比较多,可能排队半天进去之后发现没车位了)。

加油站,在南湖大道上往农业大学方向行进1公里左右有一个加油站,这是离财大最近的加油站了。

中南财经大学(首义校区)

距离学校400米左右位于中山路大东门公交车站,路经本站的公交有途经公交车:10路,34路,59路,61路,66路,402路,510路,511路,518路,538路,561路,564路,577路,578路,593路,636路,777路,806路,916路,yx10路,yx511路,yx518路,电4路

距离430米左右的张之洞路上的千家街公交站,路经本站的公交车有10路,510路,539路,556路,561路,571路,578路,706路,717路,908路,yx10路

距离学校600米左右分别位于武珞路128号附近有交通银行营业厅,以及中山路137号附近的交通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

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地铁站有2个:

首义路地铁站-地铁4号线(距离550米);

武昌火车站-地铁4、7号线(距离700米左右)。

公交直达

南湖大道茶山刘 - 公交站
水蓝路东山村 - 公交站
民族大道山北杨 - 公交站
民族大道东山头 - 公交站
龙城路民族大道口 - 公交站
龙城路冯徐村 - 公交站

附近停车场

附近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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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027-88387338,027-88386200,027-88386181

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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