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就快要来了,今年的五一假期足足有四天,很多朋友都开始忙活着选择要旅行的地方。但是旅行虽好,陷阱也不少,所以在旅途中,可一定要擦亮双眼,避免被这些陷阱害了人身财产。湖北省消委刚刚发布了2019年3号消费提示,提醒大家警惕旅游消费陷阱,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些不良商家并不具备旅行社运营资质,也没有提供旅行服务的能力,确利用电商平台通过低价、超低价甚至虚假宣传来吸引消费者,达到损害消费者权益目的。
市民刘先生通过一个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北戴河三日游,玩回来却一肚子的郁闷,住的地方没有热水,很多景点也没去成。经调查,这个公众号运营商是一个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并没有旅行社运营资质。
预付式消费,已由线下转向线上。一些消费者投诉反映,之前通过预付的方式在旅行社app上购买旅游产品,在确定出行时间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预约已满或者是暂时无法出行,而且预付款不得退回。甚至出现有犯罪嫌疑人通过利用旅行微信公众号、微博、app等渠道,对外发布旅游产品,在明知道该旅游公司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然以低于成本价进行超卖以骗取客户预付款。
旅游变成推销大会,诱导消费者购物。消费者杨小姐投诉,在西双版纳旅游时,被导游带到一处傣家村寨后讲解员开始一场洗脑之旅,从介绍傣族文化、养生秘方到端茶倒水、排毒治病,开始推销银饰,结果杨小姐买到的银饰都是假冒伪劣的次品。
为此,省消委给出五条消费建议,帮助消费者预防可能出现的旅游消费陷阱,做到心中有数。
消费者在制定出行计划时要理性规划旅游消费需求,合理安排好旅游时间、线路;
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切忌一时贪图便宜,进行盲目预付性消费;
出行前认真了解旅游项目和收费标准,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旅游购物时,多走访商店,货比三家,理性购物,也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搜索相关商品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
消费时要保留证据,妥善保留旅游合同,行程单,线上微信支付(注明交易原因)等凭证,以便维权。
省消委特别提醒:若在旅游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就近向辖区消委组织投诉或者关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右下方“我要投诉”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旅游委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