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来宜留宜,宜昌市近期出台了《关于支持博士后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博士后人才在宜工作生活的各项奖励待遇。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建站补贴;每招收1名博士后,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工作经费,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考核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得30万元奖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到设站单位以外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按每人5万元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奖励。
“给身份”。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企业人才专项周转事业编制,出站后进入市内企业就业的,保留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可通过公开考核方式优先聘用出站博士后人才,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畅通道”。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支持出站博士后人才申报宜昌市产业领军人才“双百”计划;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其原单位待遇保留不变,在企业任职服务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依据。“明待遇”。企事业单位可对引进的博士后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薪酬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不纳入企业工资总额或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国有企业就业的博士后人才,年薪标准不得低于30万元。
发放生活补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人员每人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2年;出站留宜创新创业的博士后人才,3年内享受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落实安居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三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在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提供便捷服务。博士后人员享受高层次人才落户、旅游年卡、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