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省外疫情输入防控措施的通知》,调整了不同等级风险地区人员来(返)甘的隔离核酸政策。
6月7日,据甘肃省下发的《关于调整省外疫情输入防控措施的通知》显示:
分类实施省外来(返)甘人员的精准管控。
对省外来(返)甘人员,执行“落地查”“分类管”措施。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甘人员,实行“7+7”(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甘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上门核酸检测不少于3次);
对没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来(返)甘人员(包括行程卡带*人员),有序通行。
促进省内跨市州旅游活动全面回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恢复无疫情省份和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同时,对举办有疫情省份人员参加的线下聚集性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报批。
坚决防止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不准对省内市州人员设置出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