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最低工资标准各区最低档次工资有一定标准,其中是包括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一些福利待遇,下面了解下全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武汉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湖北省分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四个最低工资档次。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武汉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