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最新消息,2022年武汉公务员资格复审马上就要开始了,接下来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2年武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一起看看吧!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一)报考武汉市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报考各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和线上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30日。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由各招录机关确定并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前,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紧缺专业人才职位可以按照1:2竞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他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考录计划取消、核减情况见附件3。资格复审后,对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紧缺专业人才职位外,其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一)现场资格复审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核查材料,并签署《考生承诺书》(附件4)。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2、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满2年);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满2年);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计生证明、个人工作简历、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生的德才表现评价材料、《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和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
6、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二)线上资格复审
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应当按照招录机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资格复审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顺序逐项生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按照“序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XXX身份证;2.XXX准考证),所有材料放至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生成压缩包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根据工作需要,招录机关还将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核实确认考生身份,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考生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与网上报名注册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考生对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行程卡显示7天内未到达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区,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所。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或江夏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武汉市内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或江夏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武汉市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此次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者放弃资格复审,或者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三)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武汉组工网(http://www.whzg.gov.cn/)、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whptc.org/)将发布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