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武汉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正式出炉。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双双增长,相信此时大家也十分好奇,自己有没有“拖后腿”呢?赶快来了解下吧。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81元,同比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10元,增长8.4%。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账补贴-个人所得税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生活费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则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