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防疫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及飞机高铁需要出示核酸检测,目前各大也是发布了关于中秋国庆返乡政策。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9月10日至10月31日,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广大乘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出行顺畅。
1、北京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行或出差。如有京外旅居史,进返京人员尽量采取电话等无接触方式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倡导抵京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2、上海
9月3日上海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对于国内涉疫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进一步加强相应的健康管理:
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对县级及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疫情发展迅速、与上海往来密切或当地疫情外溢的重点关注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国内涉疫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3、湖南
湖南省 疾控中心针对中秋假期发布通知,坚持做好“入湘先报、入湘即查、入湘即检、入湘即管”。
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
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国内低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4、甘肃
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
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进行“落地采”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郑州
对高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来(返)郑人员,开展7天集中隔离;对中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来(返)郑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对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郑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其他重点地区来(返)郑人员。对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措施。对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毗邻的青海省 、甘肃省 、四川省 、云南省等省来返人员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对上述4省中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西宁市 、黄南藏族自治州来(返)郑人员,调整为4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疫情形势严峻、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陕西省 、重庆市 来返人员,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对陕西省商洛市 、西安市来返人员,调整为4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6、西安
所有省外来返西安市人员需提前在“返安报”小程序或“陕西一码通”完成信息登记并向目的地社区(小区)、村报备。
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黄南州)、四川省成都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海南省、新疆自治区等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7日内不前往市内密闭公共场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