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套房买房什么情况是可以组合贷款,对于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要求,申请的条件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可以,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申请组合贷首先需满足公贷的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同时还要满足商业贷款购房的条件: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组合贷款流程:
a、贷款申请阶段,借款人需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报送申请材料。
b、签合同时,借款人需分别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
c、还款时,借款人应同时在还款转帐卡和银行存折上存款,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d、组合贷款的其他手续同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利率:
公贷部分执行公贷基准利率,商业贷款部分按照商贷基准利率执行。
组合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还款方式变更是指由等额本金变为等额本息或由等额本息变为等额本金。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到其贷款银行柜台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还款方式变更除了贷款发放的当月和每年的元月不能办理外,其他时间均可办理。
组合贷款额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具体个人能贷多少,按照个人缴存额度来计算。公贷不足的可以再申请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取数值低的为实际可以贷款的额度)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