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发布了《武昌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的说明,需要的朋友可以来做个详细的了解。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①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一)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证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
②返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人员指各类人员(年龄在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间)在取得武汉市(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户籍后,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后在武昌区创办各类
经营实体。在返乡后在我市首次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 6 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在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
③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后在武昌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含)后,且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之日1年之内申请。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四)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①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一)初创组织营业执照。
(二)初创组织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的学历证书。如为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四)《武汉市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需提交);
(五)《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一份。
(六)申报对象提供个人社保银行卡。
(七)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八)《武昌区初创组织(个体工商户)吸纳灵活就业人员承诺书》(初创组织为个体工商户未单独开通商户社保的填报)
②返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外出前为武汉《居民户口簿》
(三)在外地的就学(毕业证或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用提交)、就业(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作证材料)、创业(创业相关材料)、服兵役(退伍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之一。
(四)带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申请人本人的社保银行卡。
③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本人的社保银行卡。
申请表均可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
(一)申请时限。
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初
创组织法人毕业五年内提出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应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返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返乡初创组织登记注册五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提出申请。
补贴受理工作由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负责。
(二)审核及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资金拨付。区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对象银行账户。
(一)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的人员的公司需要在本公司下缴纳社会保险,个体工商户若不能单独开户缴纳社保的需吸纳人员在流动人员社保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
(三)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对象需要有企业组织对公账户,若无法开通则无法申请拨付。
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207办公室
联系电话:88936773 8893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