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留言板上,看到有人询问,自己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还能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吗?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给出答复,如果你也有同样的问题,可以来了解下。
问:公积金贷款后夫妻一方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答: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1〕3号)规定,家庭有未结清的纯公积金贷款,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因您的家庭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故您的配偶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该情况可注册登陆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开通委托扣划业务,选择按月或按次委托扣划,使用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问:婚前老公在武汉有一套商贷的房子,本人在武汉名下无房子,公积金未曾使用过,使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借款人及配偶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按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您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二套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