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新规发布后,看到一些市民网友讨论,今后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吗?那这次就来跟各位做个说明。如果还有其他有关医保的问题,欢迎通过武汉生活网搜索查询。
可以报销。从2023年2月1日起,武汉将执行1月13日发布的《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普通门诊费用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销。
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给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相关赔偿。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1、在职人员:3500元;
2、退休人员:4000元。
注: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